郝凯儒(Carl Heiberg)是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的资深律师。他的业务重点是并购、外国对华直接投资、国际反腐败调查与合规、基金组建和私募股权投资。在加盟美迈斯之前,郝律师曾担任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助理两年。在进入法学院深造之前,他还曾在另一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上海代表处工作约四年。
- 代表康龙化成处理多笔海外收购和投资,包括以1.375亿美元收购美国Absorption Systems公司以及以1.187亿美元收购AbbVie旗下位于英国的先进生物药制造基地
- 代表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医药研发机构以8,000万美元将其整体业务出售给以一家波士顿私募基金领导的买方团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处理对美国私营医疗产品公司的多笔收购
- 代表一家美国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公司与一家中国电子公司组建合资企业,在中国市场推广在线会议与视频会议应用
- 代表一家美国媒体与娱乐公司与一家中国娱乐、媒体兼互联网公司设立合资企业并处理相关许可事宜,从而在中国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影发行
- 代表一家中国顶级酒类和饮料进口经销公司的创始人将业务拆分给某澳大利亚酒业公司
- 代表一家美国制药合同服务公司与一家中国制药合同研究公司设立境外合资企业、为合资企业设立全资中国子公司以及由客户后继收购合资公司合伙人的股份
- 代表全球最大的香精公司之一收购一家中国知名护肤品公司
- 代表一家美国财富500强企业在中国成立多家合资企业、进行收购、建立战略联盟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许可事务
- 代表一家全球投资银行与管理机构将部分中国业务进行撤资
- 代表一家美国商务智能软件公司处理多项事务,包括出售在中国的资产以及转移雇员,作为其在全球范围内拆分业务部门的重要措施之一
- 代表世界最顶级的高管教练公司之一在中国处置资产以及将品牌许可给中国买家
- 代表一家全国养老基金处理对亚洲各个基金进行的数项锚定投资
- 代表办理与中国投资有关的数项私募股权基金
- 代表一家在美国上市、为全球医药公司提供外包服务的中国研发公司拟出售给一家在美国上市的美国医药研发公司
- 代表一家德国公司将其污水处理技术授权给一家中国公司
- 代表一家德国半导体公司廉价出售其在一家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和一家中外合营企业的股权
- 代表数家美国上市公司进行内部调查、制定内部反腐败合规政策与程序
语言
- 汉语普通话
执业地区
- 美国纽约州
学历
- 明尼苏达大学,法学博士:优等生
- 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证书
- 斯沃斯莫尔学院,经济学和中国文化学士
专业活动
司法实践
- 美国纽约州高等法院Jane S. Solomon法官助理
著作
- “在中国的收购交易中开展尽职调查实例”,《法律实践》(Practical Law)(2014年)
合著
- “中国加强对外资代表处的限制,”《中国商业评论》(2010年9/10月刊);“中国文化部发布通知规范在线游戏,”《亚洲知识产权》(2009年9月刊)
按语作者
- “美国电影在中国:对中国知识产权记录的分析和在猖獗盗版中的文化贸易例外之回顾。”《明尼苏达国际法律期刊》第15期第219页
论文作者
- 《明尼苏达国际法律期刊》
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纽约州律师协会
任教
- 纽约布鲁克林技术高级中学(1996-1998年)